1、企业初创期,一般规模较小,经营业绩不稳定,薪酬支付能力有限。此时期对人才的需求是需要在技术、营销等专业的“能人”,依靠少数能人(包括创业者本人)在行业立足、发展。而对普通员工的需求则是综合性人才,什么都会干,哪里需要去哪里。
2、根据80/20原则,创业期企业要尽可能地对少数核心优秀人才给予足够的关注,对专家级的“能人”要给予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薪酬,配合股权激励,住房、派车、安置家属等福利措施,激励“能人”快速带动企业成长发展。
3、薪酬结构上可以采用较低的基本工资水平和较高的绩效奖金方式,在确保法定福利的基础上较少甚至没有补充福利。对于急需的专业技术、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,为吸引人才可给予较高的固定薪酬。
4、对营销人员则视产品和市场情况而定。
5、普通员工薪酬可以采取平均或略低于市场水平,但可以通过工作多样化,给予个人充分的发展空间和机会,使员工随企业快速发展。
6、淡化内部公平性,此时期员工职责分工不会非常清晰,一个人会做多项工作,在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,企业会考虑多种因素确定员工薪酬,往往会向部分员工倾斜,不必过多考虑内部公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