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的薪酬制度可以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?

目前大多数企业对销售人员的薪酬制度采取的都是底薪+提成(或奖金)的模式,只是底薪和提成(或奖金)的金额占比上有差异:

1、 高底薪+低提成:适用于产品技术含量较高,主要依托于个人产生业绩的企业;

2、 低底薪+高提成:适用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,主要依托于个人产生业绩的企业,甚至可以是无底薪;

3、 高底薪+目标奖金:适用于设备类、工程类产品的销售,或主要依托于企业品牌产生业绩的企业。

无论采取哪种模式,只要与企业的产品特点、销售模式相吻合即可发挥一定的激励作用。但是单纯从底薪、提成两个角度考虑,激励性其实都是有限的,并不一定能确保销售人员关注销售目标的达成,因此企业可以考虑两种方式:

一是在底薪+提成的基础上,增加对业绩目标的考核,超出业绩目标的部分给予额外的奖励,不足业绩目标时提成标准打折。

二是借鉴外企的模式,实行年薪制。年初确定销售人员的年薪标准,该标准与业绩目标的高低相关联,如销售目标是3000万,对应的年薪是10万,销售目标是5000万,则对应年薪15万。平时发放生活费,年底按照目标完成比例兑现年薪,完成的比例越高,兑现比例越高,超出目标部分可以再给奖励。

另外企业还可以实行业绩排名、销售竞赛、星级评定等方式,给予额外的物质或精神奖励,以激励销售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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